根据国科奖字[2011]64号《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会拟推荐2012年度国家科技奖励项目补充成果(附后)在我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实质性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书面形式向中国农学会科技评价处(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邮政编码:100125)提出。
中国农学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