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国外引智 > 出国农业研修

关于推荐申报赴日本、美国农业研修生后备人员的通知

时间:2009年03月10日  来源: 农人学(国际)发[2009]1号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量:      【 】  

  各省有关单位:

  派遣出国农业研修生是我国农业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重要组成部分,在引进和推广实用技术、推动区域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国际农业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9年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研修生选派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更好地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现就我部2009年推荐申报赴日本、美国农业研修生、赴美实习生后备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农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精神;

  2、来自农业生产、管理、科教和技术推广等部门,从事与研修专业相关工作一年以上;

  3、具备职高(中专)以上农业教育背景,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日语可从零开始)。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5、年龄为22至35岁,其中赴日研修生人选只招收男性,年龄为22-30岁。

  6、赴美实习生后备人选,具体要求为农业大专院校对口专业3年级以上在校生,和毕业一年以内的毕业生,具备较好英语水平(大学英语四级)和农业实践生产经验。在校实习生人选可不参加后备人员培训班,英语水平另行考试。

  二、推荐申报事项

  1、请各省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协助开展报名推荐工作。推荐工作在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申报人员填写报名表

  (报名表可复印使用),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汇总报送我处。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15日。

  2、赴日研修招收专业为奶牛和蔬菜,赴美研修招收专业为温室花卉、园林、蔬菜、畜牧、葡萄栽培与酿酒;请申报人员在填写报名表时按上述专业选择,并按日语、英语选择语种。

  3、报名时除需提交报名表外,研修生人选须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及体检表、工作证明、推荐部门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实习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或在校证明)、外语水平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及学校推荐信原件。

  三、其他事项

  1、经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员需参加我部于2009年5月至8月之间举办的出国农业研修生后备人员培训班。培训班经费由我部财政给予一定支持。培训以外语教学为主,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录取通知为准。

  2、经出国农业研修生后备人员培训班培训并考核合格者将根据外方接收情况陆续派出。

  3、申报赴美人员如具备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其它高于四级水平的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和成绩,并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能力可免于参加我会举办的赴美农业研修生后备人员培训班,于培训期末直接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同样可以取得赴美研修生后备人选资格。

  联系人:李宏怡(赴日)

  吴  江(赴美)

  电  话:010-59194493

  传  真:010-59194491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22号楼707室

  邮编100125

  附件:

  1、出国农业研修生简介

  2、研修生报名表

  3、实习生报名表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