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城乡统筹就业格局,尽快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今年海淀区劳动保障局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将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
调整完善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制度。对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全部纳入登记范围,并享受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就业服务及相应的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
业登记制度,乡镇及村级再就业服务站对已经实现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实行跟踪登记,按月统计并动态掌握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现状;完善农村劳动力数据库,准确掌握本地区农业人口情况和农村劳动力基础信息动态情况,预测农村劳动力变化趋势。
加强乡镇社保所建设,完善就业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村委会再就业服务站建设,切实发挥村级组织在劳动力培训就业方面的作用,使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管理工作在乡镇有机构、在村有基础;建立农村就业目标考核机制,加快统筹城乡就业步伐,把政府促进城镇就业的体系向农村延伸,发挥社保所、劳动保障协管员的作用,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一站式”免费服务,要将城镇积极的就业政策和有效的管理制度,结合农村实际向农民就业延伸。
按照统筹城乡的要求,努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将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岗位,进行分析整理,及时传递给农民,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信息服务。开通区职介中心与各街、镇的职业介绍信息网络,实现区职介中心收集的岗位信息同时向街镇的传送。大力支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通过定期举办自主创业项目展示会,开展创业培训等手段,激发农民自主创业热情,择优选取一批适合农民的项目,帮助农民自主创业。鼓励农民结合本地传统文化,发展特色行业,实现勤劳致富。
探索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政策。对招用农村劳动力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对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一样的社会保险补助、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建立劳务派遣组织,承担农村劳动力管理储备职能,按照公开招聘、平等协商的原则优先招用就业比较困难的农村劳动力和农转居人员,通过市场运作、政府支持的方式开发就业岗位,为农民提供临时性、阶段性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就业。